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 有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来源: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6-30 09:01:32      访问人数:

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南曹法庭在审理原告某集团山西公司与被告郑州某超市分店等侵害商标权纠纷18案过程中,发现洛阳某公证处作出的18份公证书,存在申请人名称张冠李戴、公证书记载鉴定日期与内附产品鉴定报告落款时间不一致等多处错误。公证机关提供存在瑕疵的公证文书,不仅损害公证机关自身权威性,影响公证机构的信誉,也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对法院认定证据效力与案件事实造成困难与不便,对司法审判产生不利影响。

为维护公证活动、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活动的公信力,增强公证活动的科学性和权威性,2020年4月28日,南曹法庭起草并以区法院名义就上述问题向河南省司法厅和洛阳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1.制定操作规则流程,规范公证行为;2.提高公证人员职业道德,确保公证保全的真实性;3.强化公证事项与待证事实关联性审查;4.强化公证人员专业素养,注重公证保全的完整性;5.邀请技术专家介入公证程序,提供技术帮助;6.加强公证文书质量管理,从源头杜绝瑕疵公证文书。

5月27日,区法院收到省司法厅回复,其已责成洛阳市司法局调查处理并通报涉事公证处,涉事公证处及公证员来省厅进行专题汇报并深刻检讨。并就司法建议答复如下:1.公证协会负责制定公证行业规范;2.加强学习,提高公证人员综合素质;3.加强管理,提高公证公信力;4.加强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司法建议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南曹法庭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得到反馈并被采纳,扩大了司法活动在优化党政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推动了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李晖、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