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甘肃的感谢信

来源:汝南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7-01 09:50:35      访问人数:

2020年6月4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副庭长彭永梅收到了一封来自甘肃的感谢信。在信中,当事人安某写道:“彭法官,您是我在河南生活多年以来,遇到的最好的人;也是您,让我重新燃起对未来的希望,我一定照顾好儿子,好好生活。谢谢您!”。

安某是甘肃省天水镇安家村人,2013年与王某恋爱结婚。2014年7月,儿子王小某的出生,打破了安某、王某家庭的平静,王小某出生时不幸患上脑瘫重疾。后安某、王某因为王小某的就医、护理、生活等问题逐渐发生矛盾。2018年8月3日,安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王小某由安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安某没有放弃身患重疾的孩子,回到甘肃老家独自撑起照顾王小某的重担,但王某却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无奈安某作为王小某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开庭当日安某借钱购买了从甘肃到河南的车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却未按时到庭。安某借来的钱已经花完,又急需回到甘肃照顾患有疾病的儿子,庭审结束后安某伤心地蹲在地上痛哭。承办法官彭永梅得知上述情况后,悄悄拿出400元作为路费塞到安某手中,让其购买返程车票,并鼓励她坚强地面对生活。

后该案判决王某支付抚养费,王某未及时履行,彭法官又专门电话联系安某,详细告知其申请执行的程序,帮助她及时维权。

彭永梅法官的公正执法和温情关怀感动了安某,也收获了来自甘肃的满满谢意。(叶宸、彭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