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6月30日上午,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两代人之间长达27年的“恩怨”冰释前嫌,亲情重续。
原告叶英(化名)与被告莫民(化名)198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因家庭内部纠纷,叶英带着儿子于1993年离家外出打工,此后双方27年再未走动,夫妻分离时女儿莫玲(化名)4岁,儿子莫南(化名)2岁。原告叶英向五里川法庭起诉离婚后,法庭入村了解案情,得知夫妻、父子、母女、姐弟20余年无联系,莫玲已远嫁咸阳,莫南自幼生长在福建后,便耐心劝导当事人绝不能因夫妻矛盾而错失舐犊之爱和姐弟亲情。
6月30日上午,莫南未能到庭,叶英又不愿提供联系方式。法官对叶英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和开导无效后,邀请到庭亲友参与调处,当法官组织叶英、莫玲母女重逢时,20余年的辛酸和怨恨在那一刻释怀,叶英眼泛泪光,正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叶英与女儿莫玲一起,与远在福建的莫南通过手机视频通话。视频接通的那一刻,莫玲脸上露出了腼腆、幸福的笑容。姐弟两人在分离半生后隔空问候,熙熙融融,羡煞旁人。
经过法庭的教育、引导,耐心劝解,叶英、莫民达成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母女、姐弟互留联系方式,隔断27年的亲情得以延续,两代人的恩怨得以化解。当事人及双方亲属对法庭依法办案、兼顾法理人情的良苦用心表示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五里川法庭学习和借鉴“枫桥经验”,弘扬“曹氏家风”,注重“家事审判”,引领“向上向善”。对家事纠纷案件的被告一律采用直接送达,借用直接送达契机现场了解矛盾症结,重视伦理亲情,适时巡回审判,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去,邀家族长辈、村委干部参与,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批评的方式,利用一切有利时机组织调解,实现定纷止争。(崔铭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