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公正天平 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辉县市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8-27 08:41:25      访问人数: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李静法官收到了甲公司、乙公司各自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二公司郑重地向李静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甲公司、乙公司分别承建了辉县某河堤加固工程一标段和二标段,2014年8月份签订施工合同、2015年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根据结算数据,二公司共应获得工程款10969660.34元,之后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工程款支付的过程。四年间,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工程款未得分文。2019年10月22日,索要工程款无望的甲、乙两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李静法官接手该案件后,认真了解案件的经过,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又追加了两名当事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静法官对各方当事人辨法析理,告知法律后果。调解未果后,及时作出判决。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第一笔工程款近七百万元汇入法院账户,第二天该笔工程款就进入了二公司账户。

收到工程款后,公司代理人给李静法官打了二十多分钟的电话表达感激之情: “从开始干工程,到现在六年了,我到哪儿都刁难我,法院居然不为难我”。当事人的这句话让李静法官也很激动,她说“法官的努力要让人民群众觉得,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是可以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是值得信赖的!”。这一天李静法官是幸福和满足的!只因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