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海燕法官,他恁操心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这个事拖了这么久,终于解决了!我们以为他还在官庄法庭呢,拿着锦旗去了,才知道调到这了,我们就赶过来了,说啥也得送个锦旗。”7月13日,拿到交通事故赔偿款半年之久的温某一家,带着锦旗几经辗转来到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茶庵法庭。
2016年时,温某和李某受雇于同为大货车车主的张某和牛某,担任货车司机、押运员,而该车挂靠于襄阳某快运公司名下从事货运业务,且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襄阳市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保险。2016年11月23日早晨,司机温某、李某二人驾车行驶在湖北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上,李某驾驶车辆时不慎撞到护栏及中央隔离带,造成李某及温某摔出驾驶室严重受伤,车辆和公路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交管部门调查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全责,温某无责任。经医院诊断,温某有胸部损伤、骨折、双肺损伤等受伤情况,后经南阳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温某胸部损伤属十级伤残。
从事故发生,温某先后在武汉市和唐河县医院进行治疗,前后花费四万余元。而温某为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在2017年向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法院开庭审理后,温某与李某、两名车主、快运公司和某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温某依法撤回起诉。谁料,李某以张某和牛某拖欠其工资为由拒不提交驾驶证、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某保险公司以此为借口未支付人身赔偿款。无奈之下,2019年,温某在居住地向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官庄法庭重新提起起诉,要求五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5万余元。
该法庭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王海燕以家住邓州市的李某为突破口,多次往返于李某家中,耐心劝解其母亲联系李某回家提供相关证件,并告知其母亲,法庭会与车主协调,尽力为其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最终,李某委托其妻子将相关证件上交。
经过前期反复调查和走访,2019年12月2日,开庭审理后,当庭判决某保险公司襄阳市中心支公司支付给温某85000元;某保险公司襄阳市中心支公司支付给车主张某垫付的医疗费用15000元;驳回温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不久,温某就拿到了赔偿款,压在他心头几年的事情也慢慢放下。温某本想着年前就到宛城区法院官庄法庭,给承办法官王海燕送锦旗表达谢意,却碰上来势汹汹的疫情,转眼半年过去,温某一家再次来到官庄法庭找王海燕法官,但王海燕法官因职务变动已到茶庵法庭担任庭长,温某一家也两次辗转“追着”法官送来锦旗,一定要向法官送上满满谢意。(赵倩、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