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楠杆法庭: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中

来源:罗山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8-28 09:39:51      访问人数:

“陈法官,货物已清点完毕,被告还欠十多元,算了,我们也不要了,我申请撤诉,感谢您冒雨带我们到被告家开庭,这才顺利解决我们的纠纷。”原告代理人罗某真诚的向陈法官道谢。

“陈法官,我也谢谢您,今天多亏你们能来我家开庭,这事儿才能了结得这么快。”被告江某亦感动的向陈法官说道。

陈庭长说:“都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只要你们矛盾解决,双方满意,我们流动法庭哪里都能去。”此时已经是中午一点半,陈庭长和书记员还饿着肚子,冒着小雨往回赶。

今年5月份,原告某商贸公司在罗山法院起诉一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楠杆法庭在审理该批案件过程中,大部分案件当事人都能到庭,并在陈庭长组织下顺利调解,唯有被告江某一案因其不能到庭一直没有进展。两次预定开庭时间,每次开庭前一天都会收到被告因病无法到庭的电话。陈庭长主动询问病情,了解到被告身患重症且刚刚动过大手术,再加上最近天气多变,考虑被告不适宜出门但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等因素,当即决定进行巡回审判,到被告家中开庭。在接到被告电话的第二天,陈庭长带着书记员来到了被告家中,在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后,结合被告身患重病无法继续经营的实际情况,陈庭长做起了原告的工作,希望能将被告手中剩余的货物抵作货款,多退少补。原告代理人在看到被告的身体情况后也表示理解,同意就剩余未售出货物与欠款进行抵扣,经双方核算,被告下欠十余元,原告表示放弃并提出撤诉申请,被告当场将抵扣的货物交付原告。至此,某商贸公司与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圆满解决,案结事了。

楠杆法庭多年来一直坚持深入基层,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巡回审判工作方式,既免去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奔波劳累之苦,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也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更向基层群众传递了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情怀,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便民的温暖。(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