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管城区法院南曹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7起由河南省玉凤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均销售了“玉凤”商标专用权的床垫。

原告河南省玉凤实业有限公司获得许可使用“玉凤”商标,一直生产并经营“玉凤”床垫产品,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原告经过调查发现,市场上存在销售侵犯原告商标权的床垫产品,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原告在公证处见证下,购买并封存了上述被告销售的侵权床垫,然后诉至法院。
经当庭拆封比对封存的床垫,被告均认可封存床垫是由其销售,对侵权事实予以认可。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告知被告侵害商标权的危害性,结合涉诉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的经营规模、经营时间,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七被告当庭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且同意调解,其中4起案件的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南曹人民法庭及时高效审结上述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既保护了原告知识产权,助推河南本土知名品牌发展,又使被告认识到销售侵权产品的危害性,净化了市场环境,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袁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