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坚持巡回办案贴进群众服务到家

来源:宁陵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0-13 11:10:02      访问人数:

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多年来一直坚持在传统的法庭工作基础上“动起来”,让巡回法庭开到老百姓的身边。

该庭在办理李某和钟某相邻关系一案中,原告李某以被告钟某家中一棵杨树的生长,妨碍了其田间农作物的生长为由,要求钟某砍掉杨树,被告以树是自然生长为由不同意砍掉。在几年的时间里,双方纠纷不断,经多方调解都协商不成。

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该案的特点,承办法官决定在原告所在地张弓镇刘楼村开庭审理,庭审当天邀请村干部和周围邻居旁听。通过开庭审理,法庭当庭认定被告的杨树对原告的农作物构成妨碍,并要求被告排除妨碍。被告一时想不通,不予配合。办案人员将双方当事人、村干部和邻居带到现场观看,通过乡邻的舆论和说服,被告很快就想通了道理,当即就把树砍掉,几年的纠纷在法庭的主持下不到两个小时就顺利解决了。

 张弓法庭多年来坚持巡回就地办案,就是借助当事人周围邻居的舆论促成和解。通过巡回就地开庭,一方面可以方便群众旁听,便于向群众宣传法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农民打官司争诉的标的小,很多时候为了争个理,许多官司都是因为双方发生纠纷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引起的。法庭审理从法律的角度对案件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后,一些当事人碍于“面子”观念或是理解能力有限,不一定都能很快接受。此时,若引导当事人的邻居疏通其思想,可以使当事人感到有面子,很容易消除顾虑,便于矛盾的及时化解。

“法庭的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需要继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践行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了解案件发生的历史来由,熟悉基层群众的生活感情。”张弓法庭李涛用朴实的语言道出了乡村法庭的真谛。(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