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借款算不清 法院调解化纠纷

来源: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0-28 15:29:30      访问人数: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人民法庭王官震法官调解了一起长达二十年的民间借贷案件。该案当庭履行,案结事了,彻底化解了矛盾。

案情要从二十年前说起,原告刘某某一家在新乡市火车站卖烟酒和饮料,虽挣了一些钱,但都是血汗钱。被告言某某的爱人何某某自2000年开始做猪下水生意,陆续向原告借款二十万用于经营。一开始顺风顺水,按月付息。2004年生意赔了,双方经过结算尚欠本金15万元。此后经过中间人多次调解,被告陆续还了部分借款。特别是在何某某死亡后,言某某仍继续还款。2020年6月,原告刘某某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言某某支付本金5万3千元、利息27万元。

原告刘某某一家二十年前辛苦攒下一二十万一直都要不回来,很是可怜;被告言某某在爱人去世后仍然坚持还款,可见其人诚信。王官震法官考虑后决定争取调解解决。在庭审后进行第一次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原告说双方约定月息一分。被告说原被告系邻居,生意赔了后经过中人说和,不要利息了,只要本金,之前已经偿还了一部分,还剩53000元。被告认为自己是遵守约定,特别是在被告爱人何某某去世后还一直还款,现在原告起诉要利息不讲诚信,早知道这样一分钱都不会还。原告认为自己辛辛苦攒了一辈子的钱,不能就这样算了,坚持要求利息。双方僵持不下。

鉴于第一次调解的严重分歧,王官震法官制定了背对背、多层次的调解方案。首先,精准释法,降低原告预期。针对原告没有约定利息,耐心释法,通过案例及法律讲解,向其解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经过多次释法,原告接受该事实,主动将利息降到15万元。其次,发挥中间人作用,做好被告工作。原被告的中间人是被告的大姑姐,也是原告的同事。知道原被告这层关系后,王官震法官多次家访向中间人及被告做工作,告知其虽然借款人何某某本人已经去世,但是被告作为遗产继承人有义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判决后,有可能要执行何某某的遗产。这样经过两个月十几次的谈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13万元,该案调解结案。经过一个月筹措,9月2日上午,在领取调解书前,被告当庭完成交付。

拿到钱后,七十多岁的原告刘某某激动地说:“二十年的纠纷解决了,心里舒畅多了,以后再也不想这事了”。一起多年的借款纠纷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王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