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存在,特别是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导致相关问题尤为突出。2018年原告左某在被告华某浙江一工地务工,2020年经结算,被告欠原告13000元工资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但该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付。原告无奈,于2020年8月起诉至淮滨县人民法院。
淮滨法院赵集法庭审核受理该案,本案标的额虽小,但案件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而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是上至党中央,下到基层都非常重视的问题,全省法院也对农民工讨薪开通了绿色通道。针对本案,能够及时处理是对原告最好的帮助。承办法官在拿到案件后当即与被告华某取得联系,了解到被告是包工头,所带工人大多都是老家过去的,拖欠工钱也属无奈,但是因为今年疫情原因,他自己也没能拿到工程款,至今不敢回老家面对大家,也一直在忙着催要工程款。承办人耐心细致地做被告思想工作,细述原告左某家庭存在的种种困难,左某是贫困户,全家收入和支出就靠原告在外务工来维持,而且小女儿马上要上大学,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毕竟再苦不能苦孩子,讲明躲债不是长久之计和法院最终判决后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进入执行阶段被拉入黑名单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希望被告能赶快把钱还上。经过劝导,被告表示自己转借也要先把左某的钱还上,第二天就让家属拿着13000元交到法院。当左某从办案人员手中接过自己的辛苦钱时感动地说:“我讨要了近一年的工资,没想到你们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就送到我手里,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并当即申请撤诉。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及时处理欠薪纠纷,严厉追究恶意拖欠,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张振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