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解工作,构筑和谐司法

来源:济源市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6-09 16:27:56      访问人数:

基层人民法庭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前沿阵地,是人民群众寻求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为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宗旨,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中心法庭的员额法官特别注重案件的调解工作。2019年该庭共受理案件997件,结案872件,其中调解结案330件、调解率38.19%,审判质效考核结果为优秀。

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该庭员额法官善于把握两个层面的关系。一是做好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工作。法庭审理的案件中传统民事案件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些民事案件往往标的额不大、但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加之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无委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本人法律知识比较匮乏,需要进行大量的法律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们坚持“三多”原则,即与当事人多沟通、多倾听、多解释,一定要了解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让当事人把想讲、想说的话都倾诉出来,以促进案件的后期调解。二是善于利用外部力量来化解案件本身的纠纷。法庭所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多为各乡镇、办事处的居民、村民,对于一些较棘手的案件,法官积极主动与当事人所在村、居委的民调主任、村支两委人员联系,邀请他们共同给当事人做工作,往往能够实现较好的效果。

该庭员额法官李云飞同志虽然年龄大,但工作积极性高、社会经验丰富,能够与当事人建立无障碍、彼此信任的关系,调解能力特别强,成功调解了多起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纠纷多、案情复杂的一审、发回重审及再审案件。在一起再审审查案件中,他不顾酷暑卷起裤腿与申请人一起蹲在田间地头,手拿案卷给当事人分析案情,讲得当事人心服口服,最终撤回了再审申请;在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他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间最长的一次从下午两点持续到晚上九点,最终使得积怨多年的邻居握手言和,共同表示要做该村好居民;在一批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被告无履行能力、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让被告及时返还原告等人的面粉款,在得知某镇政府拖欠被告款项的情况下,李法官积极帮助被告协调,后来镇政府偿还了被告欠款,从而使该批诉讼案件得以调解结案。李云飞法官用他的热心、诚心、耐心、细心和公心化解了无数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2019年他个人的调解率达到了52.31%。

另外一名员额法官苗丹同志,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审理案件节奏比较快,庭审工作扎实细致,把握案件审理节点特别到位,工作认真尽责,连续多年来结案数量一直位居全院前列。2019年她审理了一起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某燃气公司侵权责任纠纷,由于庭审期间原、被告对侵权土地的现状陈述不一,尽管结束庭审时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但为固定证据,她还是头顶烈日到原告所在村进行现场勘查。之后更是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期间十余次更改调解方案,不厌其烦地来回给当事人做工作。该起案件的原告之前是一名老信访户,调解工作十分艰难,但正是苗丹同志的不懈努力说服了他,案件最终调解结案,成功化解了一起信访隐患。

2020年年初,由于受疫情影响,案件无法像往年一样开展面对面的常规调解工作,面对这种情况,该庭法官克服重重困难、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使用电话、网络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充分了解案情、快速固定证据并提出调解方案,用这样的方式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经统计,截止第一季度该庭已结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36.08%,大量案件通过调解协商解决。

除了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解工作外,该法庭的法官更是将调解工作延伸到了诉前,主动与法庭所在社区或村两委人员、民调主任联系,积极参与所在乡镇、办事处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对上述人员给予必要的法律指导,提高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王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