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把房子卖给你了,过了那么久,你不应该给钱吗?”
“当初说好的房产证2019年年底下来,我拿着房产证去办理按揭,到现在房产证也没有下来,你为什么欺骗我?”
……
上蔡县人民法院卧龙法庭的审判庭里传来激烈的争吵声。正在开庭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分歧很大,被告的母亲在旁听席上默默落泪。
“当初卖房时说好的,什么时候房产证办下来我什么时候配合他过户,我也没有明确承诺他什么时候房产证能办理出来,因为房产证的办理得看开发商,我左右不了。”原告张某无奈而又气愤的说。
“买房时原告承诺的房产证2019年年底下来,到现在也没有下来,我没有办法办理按揭,这是我买的婚房,为这事女朋友也和我分手了,原告这是欺骗我。”被告罗某更气愤。
通过对原、被告单独询问,余新年法官发现,原告的心结在于:房子本身卖的不贵,但是到现在被告也未把尾款支付完毕,气不过。而被告的心结在于:原告承诺的房产证一直未办理,原告是欺骗被告签合同。至此,余法官心里就有数了,开始分别做双方的工作,劝原告放下心结,体谅下被告支付大额尾款的难处,不要太计较;又劝说被告认真阅读合同,合同并无待房产证下来再付款之类的约定,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清购房款。
余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的和原、被告沟通,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付清购房尾款,原告放弃索要违约金。调解结束后,被告向原告表示歉意,其母亲又对原告表示了感谢,对法官高效化解纠纷连连道谢。(余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