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琐事引亲戚反目,延伸服务促矛盾化解

来源:济源市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6-12 15:43:49      访问人数:

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被告成某义和原告张某玲系同村邻居,成某义与原告丈夫成某军还是未出五服的堂兄弟。2019年4月28日,二人因琐事打架,成某义拿斧头将张某玲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张某玲受轻微伤。随后,成某军到成某义家门外用锄头将其家大门敲坏,经济源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成某义家被损坏的大门价值200元。张某玲受伤后先后到济源市王屋卫生院、济源市人民医院治疗,期间住院15天,共花费7794.49元。2019年5月28日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成某义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500元,对原告丈夫成某军以故意损毁财物行政拘留五日。

双方在公安机关调解不成,最终诉至法院。第一中心法庭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案情性质以及双方的特殊关系,认为调解是化解这起案件矛盾的最好途径。随即,承办法官郭辉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各自诉求差距较大未能成功。审判人员又与双方所在村委会的村干部联系,并到现场了解案件前因后果——双方承包地相邻,原告承包地上的一棵树影响到了被告耕种,遂产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承办法官又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也未能达成一致。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第一中心法庭经过庭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1393.97元。判决生效后,双方虽均未上诉,但矛盾尚未解决。承办法官主动延伸服务,在判决后又轮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10000元,矛盾得以化解。(郭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