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阴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不断深化审理机制,改进方法手段,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他们在法庭设立“军人军属优先”标识,网上受理涉军法律咨询、提交诉讼材料等,实现军人不离队,军属不出门就能解决涉法问题。邀请部队官兵、维权工作人员到法院参加座谈和旁听案件审理;建立健全异地维权协作联动机制,为军人军属异地维权提供了切实法律保障。
家住汤阴县韩庄乡的军属郭某去年八月被邻居王某家的狗咬伤,郭某为治伤先后花去医疗费五千余元,因赔偿问题郭某与王某产生纠纷,郭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庭在得知郭某的儿子在解放军某部服役后,便优先为军属郭某立案并优先进行了送达。承办法官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巡回办案到案发村庄现场调解,仅用三天便调解结案,动物的饲养人王某赔偿郭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六千元。军属郭某高兴地说:“小郭可以放心在部队服役,是汤阴法院依法维护了咱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马国明、程雪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