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城法庭:“小法庭”调解家庭“大矛盾”

来源:范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6-12 16:16:30      访问人数: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2020年4月7日,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人民法院濮城法庭通过调解化解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作出撤诉决定。

本案中,原告王某称其与被告范某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甚至分居,已没有夫妻感情,且被告对原告缺乏关心和照顾,故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

经阅卷,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审判人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结婚二十余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有两个已成年的孩子,本案存在调解可能性。于是,审判人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导,被告也承认自己忽视了对家庭和妻子的照顾,并希望得到原告的原谅。原告泪流满面说到:“孩子还未结婚,他只要真改,我也不愿离婚。”最终,原告同意给被告6个月的观察期,并当庭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李艳 、史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