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干警在法院特约调解员及李庄乡禄庄村书记共同参与下,对张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经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表示愿意听从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意见,改变自己接纳对方,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尝试共同生活。
这是宝丰县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缩影,自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宝丰县人民法院及辖区各人民法庭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县里所有乡镇的村第一副书记聘任为特约调解员,并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闹店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法庭,依托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与辖区乡镇政府、村组对接,将部分案件委托特约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法庭干警参与指导特约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依托特约调解员与村两委干部加强联系,使特约调解员及村两委干部极大程度的参与到案件的手续送达、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中,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还缩短了案件的办理周期,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徐烨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