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强化基层人民法庭诉源治理

来源:清丰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3-10 08:59:59      访问人数:

清丰县法院聚焦矛盾纠纷化解新要求,主动把法庭工作嵌入到党委、政府网格化治理,借助清丰全县综治平台体系,发挥诉调对接中心功能作用,与全县行业调解委员会建立联系协作机制,与每个辖区乡镇矛盾调处中心衔接配合,搭建起覆盖全县的诉调对接网络,与基层网格治理无缝对接,加快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

法官在网格中提前介入矛盾、提供法律指导,联动调解力量,广泛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诉中,形成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

具体做法是:“走出去”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请进来”寻求社会力量,调解酿成诉讼的案件,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10月,古城人民法庭联合乡镇网格员成功调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联调联动、诉前解纷的良好效果。

2020年7月,袁某甲将袁某乙诉至法院,要求袁某乙返还侵占的耕地0.25亩,并将破坏的土地恢复原状。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自1998年起就已是地邻关系。2016年12月耕地确权后,双方均有明确的地标和耕种面积。2017年原告发现被告无端破坏耕地,影响了自身耕种,于是就产生了本案土地纠纷。二人在这几年内多次经村委会居中调解均无果。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考虑到涉及土地利益,且老百姓对土地非常重视,首先结合村委、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司法所、乡政府了解承包土地的原委,摸清具体情况,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发生纠纷的症结所在,随后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以及原被告双方一起到承包地里查看土地现状,并耐心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引导当事人平心静气解决矛盾,最终在多方见证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一方也当即表示自愿撤诉,该起土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自2020年5月人民法庭进入网格参与基层治理以来,共有73起矛盾较小的民间纠纷,既没有发生诉讼,也没有进入人民调解平台,在网格内得到妥善化解。截至目前,全县503个行政村共创建无诉村庄31个,占比达6.16%,进一步助推执法办案与基层治理的有效融合,融入打通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谭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