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武定法院发窝中心人民法庭经过三小时劝和、说理,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2020年1月8日,发窝中心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传票送达后,排期定于2020年2月12日开庭。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后,原告周某某于2020年3月19日通过电话联系法庭,申请邀约被告刘某某到法庭进行线下调解。2020年3月24日,发窝中心人民法庭在对双方当事人劝和无果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已分居长达五年之久,经过释法明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刘某某自愿离婚,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法庭在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同时,也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群众纠纷的多元平台。对当事人有意愿由法庭组织双方调解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云解纷”在线视频调解、“电话互联”在线录音调解等方式组织线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对无条件、无能力参与线上调解的当事人,由法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排期开庭审理;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适宜调解结案的案件,在庭审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