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院弘扬新时期“马背法庭”精神 进一步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11-12 09:14:22      访问人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近日,青海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建立健全便利人民群众诉讼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低成本的司法服务。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坚持“两便”、调解优先、司法公开、案结事了、群众认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则,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发扬新时期人民法院优良传统,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释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共五个部分,阐述了巡回审判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对组织领导提出要求。一是明确巡回案件范围。凡是可以开展巡回审判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都要积极适时开展巡回审判。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析产、赡养抚育扶养、相邻关系等案件,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有困难的案件以及对教育、引导和规范公民行为和企业依法经营等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二是细化巡回审判方式。充分发扬马背法庭精神,坚持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回访、就地接访。创新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网上法庭、科技法庭等模式,利用少数民族群众宰牲节、集贸日、大型活动等时机深入乡村、厂矿、牧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国家公园、少数民族聚居等地区设立专项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点,在虫草、枸杞出产季节建立“特产品买卖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点”,因地、因时制宜解决纠纷。借鉴“枫桥经验”,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与地方政府、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当地民众、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部门、团体的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人才、资源向基层法庭、巡回审判站(点)流动,把巡回审判工作站(点)作为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凝聚社会合力,面向社会招聘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提升巡回审判质效。针对同类型、典型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适时开展集中巡回审判,统一裁判标准、提升案件质效。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将巡回审判与收集民意、矛盾排查、多元解纷、案件管理、法治宣传相结合,提升巡回审判质效。及时了解反馈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和法官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与诉调对接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在巡回审判中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工作,严把诉讼文书送达、庭审秩序、智慧法院应用等案件审理质量关,将巡回审判与法院开放日、法律讲堂等活动相结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意见》还对巡回审判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硬件设施建设、物质装备保障、管理考核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