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对提供虚假证据妨害诉讼的当事人处以罚款

来源:巨各庄法庭      发表日期:2021-05-26 14:39:41      访问人数:

为维护司法秩序,彰显司法权威,日前,巨各庄法庭王晓芳庭长依法对一起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实施罚款25 000元的处罚。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谢某为索要不合理的年终奖损失,向本院提交了《无年终奖证明》,以证明本人和妻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年终奖减少的情况。承办法官王晓芳发现该证据内容不规范、形式不完备,两次向谢某释明举证义务和证据规则,谢某均拒绝提供证据加以辅证,法官依职权向谢某所在单位核实,该单位工作人员拒绝配合调查。随之,法官再次向谢某释明虚假诉讼法律责任,谢某反复狡辩,最后才坦白自己为让被告多赔钱而伪造了证据,自己和妻子实际并不存在年终奖减少的情况。

针对谢某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承办人对谢某作出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妨害诉讼的法律后果,谢某当庭向法庭悔过认错。我院认为,谢某向本院提交的《无年终奖证明》系伪造的虚假证据,其行为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鉴于谢某认错态度良好,且尚未造成实际损害,故依法作出罚款的处罚。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该处罚决定不仅有力地打击了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也有效震慑了妄图通过干扰诉讼达到不法目的者。今后我院将继续高度重视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诉讼诚信各项制度规范,推动诚信诉讼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