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

来源:河北人民法庭      发表日期:2021-04-07 18:58:41      访问人数: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河北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河北人民法庭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西北部山区,距北京市中心45公里,下辖7个乡镇,辖区面积820平方公里(占房山区面积的五分之二),是典型的乡村法庭、山区法庭。河北人民法庭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与深厚荣誉积淀的派出法庭,曾被授予“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北京市法院十佳法庭”、“北京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获得第八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创奖,并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三次、集体三等功两次,四次荣获“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十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

近年来,河北人民法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优良传统,弘扬创新精神,立足山区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一是开放党建平台,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党建五日”特色品牌,内聚合力强化党员教育,外延职能推进审判工作,党支部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庭干警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奋斗精神。二是秉承优良传统,探索实践山区审判工作法。自1999年至今,河北人民法庭坚持在辖区内巡回审判20年,形成固定巡回与流动巡回相结合的巡回审判机制。在秉承巡回审判传统的基础上,河北人民法庭整合资源,逐步发展以巡回审判为主体、以“五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和“一驻三进”审判延伸机制为两翼的山区审判工作法,打造环巡回审判点“十五公里诉讼服务圈”,着力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规范职能。三是打造“无讼村居”,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河北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乡镇党委政府、人民法庭、司法所、村级调解委员会等形成预防与化解纠纷的合力,创建并推广“无诉讼村”工作。通过运作“一种观念+两个平台+三个机制”工作模式,辖区内案件数量下降,工作机制成效显著。河北人民法庭干警总结“无诉讼村”工作经验向高层次转化,撰写调研文章在“双百”首都法学家专场报告会上获奖,并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荣获全国法院三等奖、北京市法院二等奖。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砥砺奋进,再谱新篇。在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这份沉甸甸荣誉的鼓励下,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院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河北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