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院加快推动人民法庭“四化”建设

来源:盐城中院民一庭 张秀芳 陈炳秀      发表日期:2022-03-21 14:05:50      访问人数:


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以来,盐城法院依据“三个便于”原则,坚持“三个面向”,立足“三个服务”,实行“四化”建设新路径,对全市39家人民法庭重新定位布局,较好地完成了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26995件,诉前化解纠纷8695件,发送各类建议、专报等150余件,阜宁法院东沟人民法庭创成“全国青年文明号”。一是实行“专业化”设置。为适应新时期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的新情况,将39个人民法庭按照“城区法庭、园区法庭、镇区法庭”三种类型设置,即7个城区法庭负责审理专门或新类型案件,如亭湖法院环科城法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5个园区法庭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如大丰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工业园区涉诉纠纷;27个镇区法庭最贴近乡村,负责审理涉“三农”等传统纠纷,并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建设。二是实行“规范化”建设。充分考虑人口变迁、区划调整等因素,优化形成以中心法庭为主,若干巡回审判点、审务工作站为辅的灵活机动、快速便捷的人民法庭布局体系;同时转变“重审判轻治理”思维,将单一法庭职能定位为“执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实现审判、综治、服务乡村振兴全覆盖;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年收案500件以上的人民法庭设立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2+2+2”审判团队,构建规范、高效的人民法庭队伍。三是实行“信息化”发展。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将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深入融合。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等,将人民法庭全部接入院机关诉讼服务网,更加方便群众诉讼;运用“微法院”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推进“指尖上的公开”,通过官方微信、抖音等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60余件,让群众以触得着、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四是实行“差别化”考核。对人民法庭实行“扁垂双轨制”区别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扁平”的常态化考核体系,从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个维度考核法官的审判工作业绩;同时,突出法庭职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垂直”辐射动态考核制度,如园区法庭、城区法庭、镇区法庭分别侧重服务民营经济力度、专业化审判指标、参与社会综治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方面,最大程度地量化法庭工作,真正实现“小法庭”释放“大能量”。(盐城中院民一庭  张秀芳  陈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