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法庭 | 多维共进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江阴法院      发表日期:2022-07-19 10:43:26      访问人数:




近年来,江阴法院周庄法庭立足前沿一线优势,充分发挥并延伸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为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相关做法获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辖区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万人起诉率显著降低,社会和谐度稳步提升,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法庭庭长陈教智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江苏最美法官”。

一、立足“三种角色”,发挥阵地作用保障乡村健康发展

一是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主动对接村镇(街道)党委政府,在群体性纠纷处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扫黑除恶、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支持。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前瞻性调研,定期向辖区内党委政府报送审判态势分析报告、类案专项分析报告,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研判问题,提示风险,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建议。



两年来,法庭共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相关分析报告9份。如2020年的周庄中翔广场店铺买卖纠纷,350户商户与置业公司发生矛盾,其中23家商户提起诉讼,涉案标的近900万元。法庭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交了专项分析报告,并提出化解措施,后经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会商、分别引导,最终通过店面置换、经济补偿、加快办证等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了这起群体性纠纷。

二是当好企业发展的“健康顾问”。开展挂钩联系企业活动,积极参与企业家与法律顾问的面对面座谈活动,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定期梳理涉企纠纷,把握类案情况,明确裁判思路,通过审理并公开发布典型案例树立市场规则。聚焦涉企易发、多发纠纷,为辖区内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法律风险培训,帮助企业防范风险。



近年来,法庭发布典型案例6起,为企业培训12次。如2020年疫情爆发,口罩价格飙涨,周庄大量个人和企业一窝蜂加入口罩核心材料熔喷布的生产,导致整个产业链出现无序乱象,纠纷频出,周庄法庭及时发布了两起熔喷布原材料和生产设备买卖典型案例,促进了市场秩序的规范。坚持善意执法理念,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灵活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2022年初,周庄某企业因经营困难拖欠工资被32名工人诉至法院,工人要求查封公司账号、变卖公司设备,法庭考虑若此时采取强制措施,企业将无法生存,现有资产也不足以兑付结欠工资,故在征得员工同意后,决定采取“留水养鱼”方式对企业实行“软查封”,让企业继续维持生产,所的收益用以支付工资,最终,32起案件分期履行完毕,企业也顺利脱困。

三是当好人民群众的“帮扶顾问”。2016年法庭就在庭内设立了法律援助站,组织辖区内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及接转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帮助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到今年一季度,法律援助站接待当事人450余人次,接转法律援助申请25件。



二、搭建“三个平台”,促进多元解纷护航乡村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平台。自2019年9月份起,依托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在两个街镇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集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诉讼服务等功能为一体,与基层调处组织、驻庭人民调解组织、法庭审判组织构成四级调处联动平台,建立起人民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分工配合、灵活转换的工作机制,形成调解工作“闭环”,大大提高了纠纷化解的及时性和权威性。中心建立以来,共协调处理纠纷95起,妥善解决纠纷58起。



二是建立“法官进网格”实体化工作平台。将法庭3名员额法官编入辖区29个村(社区)149个网格,实行包片负责,在每个村(社区)均设立法官工作室或法官服务站作为固定联系点,设置“网格法官”公示牌,公开辖区内“网格法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职责清单,法官进网格的形式不再局限于固定时间、规定地点,一通电话就是一次调解、一次微聊就是一场普法、一场联动就能解决一个问题,实现司法服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深度融合。2020年以来,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服务150余次,解决矛盾纠纷20余起。有效解决了法官融入网格的难题。



三是建立“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即时对接平台。与辖区3个派出所、2个交警中队、29个村(社区)、司法所、执法局、工会、妇联等单位、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强化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建立综治工作微信群,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纳入微信群。对于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存在的社会稳定隐患等,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发布相关信息,共同分析研判形势,会商化解方案。平台建立以来,共发现问题16起,主动介入解决纠纷12起。如李某与长寿农贸市场肉摊租赁纠纷以及果蔬合作社与种植生态园土地租赁纠纷两起矛盾易激化纠纷均是通过多方协作,最后得以圆满解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培育“三类人群”,示范引领帮助涵养乡村法治文化

一是升级“进法庭”工作,提升村干部用法能力。升级“村干部进法庭”工作模式,将原来村干部被动接受培训升级为主动参与案件调处实践。吸纳村干部参与纠纷诉前调解、接待来访、送达法律文书、协助调查、配合执行等多种工作,对村干部开展“沉浸式”常态化轮训。为调动村干部积极性,会同属地党委政府联合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法庭对村干部的日常表现进行星级评定和打分,辖区党委政府将其纳入村干部晋级晋升的考核内容。截至今年一季度,到庭轮训村干部98名,参与调解案件160余件,保全、送达230余次。

二是提供“多层次”培训,发挥乡贤等多元主体力量。定期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贤族长、网格员进行授课,开展常见法律问题培训和矛盾纠纷调处技巧指导,帮助基层人民调解员、乡贤族长、网格员提高知法、懂法、用法能力。积极帮助村(社区)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推动良法善治和“无讼村(社区)”建设。两年来,法庭共开展培训指导26次,如长寿村外嫁女要求口粮钱纠纷结案后,法庭主动帮助村集体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后续矛盾。



三是开展“全方位”普法,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变“坐堂审案”为“到村办案”,深入剖析各镇、村成诉率、成诉类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典型案件审理,定期至村(社区)开展法律宣讲。作为特邀嘉宾参与镇村道德讲堂,立足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等具有伦理性质、道德性质的案件,从法与情、法与理的角度进行深度讲解,倡导公序良风俗、弘扬文明乡风。近三年,法庭先后开展了16场法律宣讲,参与镇村道德讲堂8次,开展“巡回法庭”15次(江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