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一品牌 | 纠纷解决后不忘“说法评事”

来源:盱眙法院 费尤祥 张宝林       发表日期:2022-07-22 19:22:18      访问人数:



日前,盱眙法院桂五法庭把原告江苏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庭审,移到古桑街道居委会服务中心进行巡回审判,通过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还款协议。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及就案普法目的,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孙智勇庭长根据庭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法评事。他指出,先前因原被告之间只达成了口头协议,并未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导致双方因货款问题产生争议而引起诉讼,他建议江苏某建材有限公司在以后的营销当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并妥善审查送货单、结算单的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全程规范经营,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这个“说法评事”让参加旁听的村民也受到了教育,他们表示以后在签订山林、水面和土地承包合同时一定要合法、规范(费尤祥、张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