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司法同行

——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党支部与民一庭党支部 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来源:省法院民一庭      发表日期:2022-10-06 17:21:00      访问人数:



923日下午,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党支部、省法院民一庭党支部在张家港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党支部书记石纪章、省法院民一庭党支部书记俞灌南共同签订《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创建党支部共学共建协议》。省市法院领导、张家港市有关领导出席活动。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应当深刻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肩负起为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的职责使命,全力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



今年年初,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党支部、省法院民一庭党支部共同申报成为“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创建单位。开展共学共建、协作交流是争创活动的重要载体。双方于8月份结成共建单位,共同聚焦“三农”领域,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选准方向切口,推进乡村振兴。8月份,双方确定共建主题为“乡村振兴、司法同行”。即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发挥项目实施和统筹协调的作用,省法院民一庭及全省人民法庭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双方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凝心聚力、协调配合、攻坚克难,创建一批合作项目,打造一批示范品牌,取得一批共建成果。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构建交流合作机制等举措,持续加强信息互通,定期开展交流研讨,不断探索创新,助力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双向深度融合,互学互促、党建共建、取长补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共同探讨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使党员干部服务乡村振兴的事业心责任心显著增强,支部服务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显。二是通过共同实施点对点分类指导,双方在发展特色产业、盘活集体资产、乡村建设行动、公共空间治理、项目收益分配、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特殊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对携手共进,凝聚合力,确定一批具体合作和共建项目,取得更多更好的乡村振兴成果。三是通过共同开展“直通基层”活动,定期深入基层乡镇、人民法庭、乡村街道、企业和田间地头,了解乡镇政府、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困难和意见,了解基层组织对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需求,了解企业生产发展状况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了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四是通过共同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农业综合开发及特色小镇等健康发展,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运行,推动法官、村官双向交流,通过开展法治实践培训,加强对辖区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村官的业务指导,通过司法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五是通过基层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引导乡村群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办案中发现的公共政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或司法建议,推动推动“五大振兴”向纵深发展,乡村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严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