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强基导向 打牢基层基础

——省法院发布意见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来源:省法院法庭指导办      发表日期:2023-01-19 15:15:41      访问人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近日,省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意见》共47条,从贯彻总体要求、提升审判质效、服务乡村振兴等10个方面,就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要求,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强基导向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意见》要求,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要根据辖区内产业特色、主要纠纷类型,做好重点法律问题研究,提升审判业务能力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促进公平正义、推进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纠纷属地管理,完善直接立案机制,加强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主参与作用。

围绕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保障作用,《意见》提出,要增强服务乡村振兴的使命感,准确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找准司法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结合点着力点,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精准提供司法供给,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在服务基层治理方面,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挥社会组织等主体作用,多元协同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吸纳村镇干部、“乡贤”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庭纠纷化解。

在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方面,要求精准对接民生领域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加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起诉、现场缴费、现场印制法律文书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设置巡回审判点、乡村法官驿站、法官联络点等,延伸服务范围。

《意见》提出,要持续打造人民法庭特色品牌,将品牌创建与服务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设置,有序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干警履职保障,深化人民法庭队伍建设。

《意见》对提升人民法庭建设保障水平作出了部署,要求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强基导向、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寻求辖区党委政府在人力资源、职级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加强经费和物质保障,稳步推进智慧法庭建设,形成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智慧服务格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意见》还明确,建立院党组研究人民法庭工作制度,从思想政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支持。要健全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构,建立院领导联系点制度。要加强人民法庭考核、表彰和宣传工作。(严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