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八项举措服务乡村振兴新发展

来源:兴化法院      发表日期:2023-03-25 17:26:26      访问人数:

兴化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制定出台服务乡村振兴八项措施,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全力助推全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依托“兴法护企宝”,护航产业发展。加大“兴法护企宝”推广运用,为涉农企业提供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依法保护乡村投资者合法权益。着眼服务农业产业强镇和园区提档升级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乡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设立“服务春耕投苗工作队”,保障农业生产。在春耕播种、养殖投苗时节,对涉及种植、养殖业的农村土地流转、水面迁让、承包金追缴等纠纷,实行“快速办、灵活办、就地办、联动办”,确保不误农时。三是开辟“司法绿色通道”,维护农民权益。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农权益保护的案件开辟司法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一条龙服务保障措施。四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促进乡村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建立乡镇政法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推进“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和“驻村法官工作室”挂牌工作,年内人民法庭在每个所辖乡镇设立2个“驻村法官工作室”,增设2个“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五是深化“一站式”建设,突出司法惠农。全面升级诉讼服务分中心,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跨域立案等诉讼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功能,深化“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六是深度推行“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治理。按照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乡村治理中规范运用村规民约的十条意见》要求,年内制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运用村规民约的工作意见》,印发《村规民约在审判办案中运用的典型案例汇编》。每个人民法庭指导完善6个村的村规民约,促进形成“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七是拓展“党建+”建设机制,系统服务振兴。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开展“支部共建”等活动形式,推进基层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各人民法庭党支部年内至少要与辖区一个农村党支部和一个企业党支部建立共建关系,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八是实行人员、装备、案件“三个优先”,下沉司法力量。优先配备办案人员,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三个办案团队,驻庭人员在12人以上;优先保障办案装备,每个人民法庭至少设立一个互联网法庭,配备移动便携、内外网联、电子签章等设备;优先调配案件管辖,人民法庭主要审理买卖合同、婚姻家事、追索劳动报酬等简单案件,实现“简案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