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出台人民法庭工作意见 助力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实践样板

来源:连云港中院 卞俏丽      发表日期:2023-06-13 09:10:23      访问人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为引领,服务保障连云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新时代农业强市,近日,连云港中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

意见指出,要妥善审理涉及美丽乡村、土地流转、宅基地、农副产品买卖等涉农案件,加强对家庭农场、海洋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保护,依法保障农业科技创新和智慧农业发展,大力推动农村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推行要素式调解,及时有效运用司法确认制度,将农村多发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类型化纠纷预防化解纳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充分联动,推动多发性、突发性、群体性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意见强调,要扎实推进无讼村居建设,通过长效普法培训、联合调处纠纷、定期例会总结、联合化解信访等措施,形成人民法庭、法官调解工作站、巡回审判点、村居调解员“四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网络。要前移司法服务阵地,充分发挥法庭职能作用,为地方招商引资、公共空间治理、集体资产清理等工作提供精准司法信息和司法服务,切实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把每一个司法裁判都当成一堂法治公开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要求,要以护航地方优势为特色、以助力乡村振兴为底色、以便民利民为本色,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助力壮大区域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精准服务法庭辖区特色产业。要结合各法庭辖区纠纷类型及人文、经济、历史、地域、资源特点及优势,制定有特色的品牌发展规划,统筹资源、集中优势,不断丰富、优化品牌内涵和实际举措,着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展现地域文化特色和现代司法文明的“精品工程”。要发挥赣榆法院、东海法院双店法庭作为省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创新成果巩固和转化,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均衡全面发展,为形成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江苏模式”贡献连云港力量。(卞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