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出台《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综合评价办法》

来源:省法院法庭指导办      发表日期:2023-08-02 14:44:42      访问人数:

近日,泰州中院出台了《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综合评价办法》。“办法”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对人民法庭审判质效、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开展评价。“办法”采取积分制差异化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中院每两年对优秀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庭庭长进行一次表扬,对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民法庭颁发奖牌,对获评价“优秀”的法庭负责人颁发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证书。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所在法院党组向中院党组提交书面报告,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