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举办全市 “法律明白人”担任“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

来源:南通中院 朱钰婷      发表日期:2023-08-09 16:33:08      访问人数:


    近日,南通中院会同南通市司法局在通州举办全市“法律明白人”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南通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沈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市委副秘书长、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党委书记李学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殷蓓;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强等领导出席仪式。

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在讲话中指出,南通法院从18000多名“法律明白人”中选聘1000名“特约调解员”接受委派或委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重要指示、重大要求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苏中片区现场会精神的务实举措,是推动南通社会治理走在前做示范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市法院融入社会治理、抓实诉源治理工作的务实之举。

刘坤强调,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法律明白人”具有人熟、地熟、事熟的天然优势,能够了解把握与矛盾纠纷相关的社会背景、传统文化、民情风俗,能够用群众认同的态度、认可的方式、接受的语言、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是南通法治建设、基层解纷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打通基层治理“毛细血管”、直达基层“神经末梢”、促进基层善治的“平安细胞”。建好、用好“法律明白人”这支队伍,也是我市司法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的有效统筹,是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双向奔赴、相互成就

刘坤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在全市“一站式”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担当,准确把握在深化诉源治理布局中的主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谋划部署,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诉调对接的“调”进一步向前延伸、向下扎根,搭平台、建机制、定规则、提能力,确保矛盾纠纷“分得出、接得住、调得了”,全面提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实质化水平。全市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培训指导、工作保障,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等方面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打造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南通样板”。(南通中院  朱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