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点赞好法官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5-06 16:19:47      访问人数:

4月28日,东海县法院双店人民法庭收到当事人的一封感谢信。写信人葛某对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对办案法官在办案中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给与高度赞扬。

2017年4月24日,原告葛某与被告刘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五年,自2017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3日。房租已付至2019年4月23日,至起诉时被告刘某已拖欠房租八个月计36772元。原告葛某于2019年底解除合同,现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360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双店人民法庭刘建中庭长拿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原告葛某联系,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由于被告刘某在山东济南,无法参加调解,刘庭长随即利用云上调解平台,与其“隔空”连线。被告刘某又称当初租房目的是经营饭店,但在房屋租赁期间,原告多次表示要卖掉该房屋,并经常带人来看房,影响其饭店生意;被告并表示其现在一人带着孩子在工地工作,生活比较幸苦,无力支付该笔款项。刘庭长对被告刘某现状深表同情,但明确告知被告:如双方协商不成,本院判决生效后原告一旦申请强制执行,其将面临被列为失信人员等一系列法律后果。经过刘庭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沟通,原告葛某与被告刘某最终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被告刘某一次性支付原告葛某30000元,原告葛某自愿放弃剩余租金及违约金,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

下一步,双店法庭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为载体,推动重心下移、服务下倾,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