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港区法庭探索推行定制化要素式审理逾期办证类纠纷案件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5-11 16:54:13      访问人数:

“现在宣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173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现在闭庭。”话音刚落,法槌声响。4月14日上午,太仓法院港区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运用定制化要素式审理方式,高效审结了原告翟某、刘某诉被告太仓某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的快速审结,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港区法庭今年以来在要素式审理的具体运用方式上的有益尝试。适用定制化要素式审理,要求当事人在庭前完成要素填写,庭审仅就个别填写存疑的内容向双方当事人确认,大幅节约了庭审时间。而法官在确认要素的过程中实时完成案件事实的认定,为当庭裁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太仓法院围绕繁简分流改革部署,主动作为,在应对处理群体性纠纷诉讼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完善了“个案调判,类推适用,快审快结”的示范性调判工作机制。港区法庭在接收涉开发商逾期办证类纠纷诉讼材料之初,即注意到各案件的关联性和后续群体性诉讼之可能。因此,法庭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以尽力促成调解;另一方面,在做好当事人沟通释明工作的同时选取少数案件先行立案诉讼,探索实行示范诉讼模式。

为了提高此类纠纷的化解效能,港区法庭王晓法官主动担当,在完成示范性裁判的同时,注重对此类案件要件事实和裁判规则的提炼。王晓法官在汲取示范性裁判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裁判所需的要件事实及裁判规则所涉要点,为此类纠纷设计了高度定制化的《类案定制要素采集单(逾期办证类纠纷)》,要素内容直接来源于示范性判决书,使得法院采集到的信息直达此类案件的核心事实,有效避免了以往要素采集时追求表单的通用性而带来的填写重点不突出、填写过程繁琐最终流于形式的弊端。现有的《类案定制要素采集单(逾期办证类纠纷)》主要分为两大板块,第一板块为注意事项,第二板块包括案件基本事实和诉讼请求之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两个部分,而案件基本事实部分载明了合同内容和合同履行两项,以上信息分别由原告在划定横线上、被告在方框内据实填写。当事人填写要素信息的过程,其实也是当事人检视自己的请求是否合乎要件事实和法律逻辑的过程,有利于当事人剔除不合理诉求、压缩可能的争议空间。通过上述表格的有效运用,个别案件中出现了被告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

应当看到,在交通事故、物业服务合同等领域均有着进一步细化分类继而对特定分类案件适用高度定制化要素式审理的广阔应用前景。今后,港区法庭将继续以定制化要素式审理方式的适用推进为契机,加快高度类型化案件的表单定制和案件审理进度,真正体现简案快审,努力将定制化要素式审理带来的办案质效提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