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法院观音山法庭 “减、并、联、专”多元化解群体性纠纷显成效

来源:崇川法院 黄素英      发表日期:2023-05-06 16:04:07      访问人数: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群体性纠纷呈居高不下,呈现涉案面广、诉求多样、调解困难、信访多发等特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观音山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群体纠纷往往与企业生存发展和涉诉个体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只有立足诉源治理、减量稳控、妥善化解的思路,形成“减字当先、并案原则、联动化解、专业处理”的多元化解模式,才能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的群体纠纷案件,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减”字当先。坚持“早稳控、早化解、早防治”的源头化解理念,强化诉前调解,通过法官进网格、设立“无讼三区”平台,推动司法调解力量向治理前端延伸。近3年,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47件,缓解了案件量不断增长的趋势。对于群体性纠纷,法庭充分运用示范性判决模式,一案判决推动规模性调解,如涉金茂府项目、涉融珩公司车位延迟交付纠纷,通过一案判决示范,推动开发商与购房户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来共计成功减少集中诉讼达约150件。

二是“并”案原则。充分把握群体性纠纷是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同时或先后分别提起多个诉讼的特点,建立合并立案意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如涉远创44户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新永兴约400户系列合同纠纷等案件,法庭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引导当事人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同时释明采取合并立案审理的特点和优势,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合并立案,一并开庭审理,以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2021年来,法庭采用并案模式审理涉房地产纠纷2件,有效整合个案达约350人次。

三是“联”动化解。与市住建局、基层街道、社区共建涉房地产纠纷联合调解、联动稳控、信息共享机制。在涉金茂府项目纠纷中,法庭作出示范判决后,积极与市住建局沟通,通过该局约谈项目负责人,法院向负责人解释判决结果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情况,推动项目负责人以判决结果为参照与购房户积极协商,成功化解批量案件。区总工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监察大队成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去年底法庭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协作高效处理了涉110余名工人劳务费的劳务合同纠纷。

四是“专”业处理。法庭设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群体性纠纷专业化审判。法庭对案件中的法理、案情、当事人心理、社会效果等抽丝剥茧,精准掌握纠纷发生的背景、成因、诉求等各种情况,并对类案进行归纳、提炼,将司法实践持续转化为调研成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适用问题分析》、《定金性质决定合》同效力及责任承担》、《崇川法院反映市场下行导致房屋买卖类纠纷呈现新特点》等,为群体性纠纷的高效化解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黄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