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非儿戏 任意反悔不可行

来源:响水法院陈家港法庭 李洋      发表日期:2023-07-02 16:20:05      访问人数:


基本案情:

原告杨某女与被告张某婚后生育女儿小张。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杨某女于2019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官多次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方案:一、原告杨某女与被告张某离婚;二、婚生女孩小张由被告张某抚养,抚养费由被告张某独自负担;……五、原告杨某女可以在合理的时间且不影响小张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探望小孩。调解协议达成后第二天,原、被告即发生纠纷,原告杨某女报警,派出所到场后了解情况,得知是张某与杨某女两人闹离婚,双方因小孩扶养问题发生纠缠。一个月后,张某也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接处警经过及结果为:张某报警称与杨某女离婚经过法院调解,小孩归张某抚养,到杨某女家想将小孩带走,民警到现场后杨某女不同意让小孩带走,说男方对小孩不好。民警告知双方既然已经通过法院解决,同样可以通过法院来执行,后张某表示同意离开并称通过法院解决。之后小张一直在原告杨某女处生活八个多月。杨某女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原告与被告婚生女孩小张变更由其本人抚养,并由被告承担抚养费每月1500元,直至小张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被告张某答辩认为:1、本案婚生女抚养权经人民法院调解,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被告抚养;2、婚生女是原告从被告处带走的,被告从未以任何方式放弃抚养权,一直要求原告及其家人交还婚生女,但遭到拒绝,以上情况有报警记录为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生女孩小张已经本院民事调解书确认由被告张某抚养,抚养费由被告张某独自负担,原、被告双方应该遵守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内容。现原告杨某女以被告已经放弃抚养理由要求变更小张由其抚养,但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张某对原告的辩称亦不予认可。结合派出所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可以看出被告张某并没有放弃对小张的抚养权,相反在积极主张要求小张的抚养权。因此法院驳回了杨某女的诉讼请求。

法官评析:

原、被告关于子女抚养的方式和费用承担已经达成一致并经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原、被告双方应该遵守诚信原则,尊重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内容并主动履行。调解生效后杨某女直接将幼女小张带走自行抚养,被告张某经过报警亦未能将小张带回身边抚养。后经查明,杨某女与张某离婚是杨某女提出的,离婚协议也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整个离婚协议实为“一揽子”协议,杨某女不能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先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后再通过强行带走孩子并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方式重新赢得子女的抚养权。母亲爱子心切可以理解,但是要合法有据的行使亲子权,杨某女可以通过和张某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同样可以通过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对幼女进行看望和照料,杨某女通过强行带走孩子的行为非法剥夺了张某照看抚养女儿的权利,也违背了诚信原则,该行为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响水法院陈家港法庭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