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如东法院 张曹平      发表日期:2024-01-11 15:13:38      访问人数:

    司法安全是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事关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成效。当前的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思想认识、机制运行、装备配备等一系列问题,制约着人民法庭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笔者认为,应从加强培训、健全机制、改善硬件等多方面入手,切实增强人民法庭安保硬实力,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是司法审判的底线和保障。强有力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为诉讼参与人、法庭干警的人身安全及诉讼活动有序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某省人民法庭2023年发生以下几起突发事件:当事人酒后强闯安检场所不成,言语辱骂并用随身雨伞攻击法庭安保人员的突发事件;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家属自残、哄闹、冲闯人民法庭;当事人欲吃“灭鼠灵”自杀的突发事件;当事人携带农药企图自杀;当事人携带管制器具企图进入人民法庭。以上几起发生在人民法庭的突发事件,从侧面说明当前基层治理形势日益复杂,也充分反映出人民法庭面临的安全工作日益严峻。

    二、人民法庭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及原因分析

    影响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

对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司法警察部门的工作,是法庭安保人员的事。不能经常性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也未能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预案、开展演练、健全机制、改善装备。

    (二)设施装备达标率不高

2022年,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规范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某省296个独立办公且实质化运行的人民法庭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防护周界达标率82.77%,安检区域达标率98.31%,金属探测门配备达标率99.32%、防爆桶(毯)配备达标率75.34%、灭火毯达配备标率95.61%、防暴盾牌配备达标率97.30%、防暴钢叉配备达标率98.99%、防刺服配备达标率92.57%、单警装备配备达标率98.3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方面,还存在安全隐患。

    (三)安保人员业务技能有待加强

通过警务督察情况来看,人民法庭安保人员存在执勤业务不规范、技能水平偏低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存在着装混穿;不能正确引导当事人进出安检场所,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不仔细;X光机操作员对X光机成像图中的违禁物品区分不清,辨认不出;手工安全检查员敷衍了事,检查不仔细,手法不细腻,时常有部位少检漏检;个别安保人员甚至出现让当事人试喝随身携带液体的情况;巡查频率不高,对重点区域没有“走到位”、“看到位”、“摸到位”,发现情况异常的诉讼参与人没有主动上前盘问;夜间值班巡逻人员责任心不强,只流于形式的“走过、转过、看过”,不能真正发现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四)应急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部分人民法庭尚未与驻地公安派出所形成良好的联防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时,不能得到驻地公安派出所的快速反应、快速支持,导致突发情况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制止和处置。有的人民法庭的内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顺畅,人员分工不明确,处置预案与实际情况脱节,缺少日常演练。

    三、加强人民法庭安全管理的措施及路径

加强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业务培训等方面补齐短板,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提升人民法庭安全管理整体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应加强对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类等较为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准确研判案件风险等级,对评估出案件风险级别较高的案件,应第一时间报告,申请司法警察部门安排警力协助保障。司法警察部门应根据用警申请,拟制警务保障方案,并将相关案情通报到任务警员。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在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消除前,尽可能延期开庭。如必须进行庭审的,可以将庭审现场调整院本部进行,以便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二)进一步拓展工作路径

在大数据飞速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应加强“科技兴警”,注重智慧警务成果转化。将重点人员甄别、轨迹跟踪等科技手段应用到法庭安检安防系统,将法庭庭审现场、周界异常情况纳入到自动报警系统,让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充分运用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以此弥补薄弱环节,拓展安全管理路径。应当加强外部联动,建立健全与驻地公安派出所、综治组织、应急管理、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将人民法庭列入驻地公安派出所重点保卫单位,通过警情通报、网络监控和“一键报警”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三)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

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专业教官定期组织法庭安保人员开展人身安全防护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水平。应当根据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差缺补漏、固强不弱。安保人员可在驻庭法警带领下,结合岗位实际进行业务技能自训,适时进行岗位交叉轮训,达到“一专多能”的要求。

    (四)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

在重要通道及场所安装视频监控,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和防暴防护装备。在公共区域与办公区、生活区安装门禁系统,进行物理隔离。在公共区域的窗户安装限开器。在楼梯间和楼层悬空部位加装防护栏或防护网。及时做好警用装备更新换代工作,确保警用装备配备齐全,性能良好,为安保人员规范履职,依法处置突发情况提供装备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处突能力

    制定管用实用的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分队,组织以法官遭暴力袭击、车辆被尾随、安检场所常见突发情况为重点的情景式实战演练,提升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

去年底,最高法院召开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对人民法庭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广大人民法庭应当以此为契机,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加强安保建设,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开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张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