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民法庭品牌建设:打造卓越司法服务的力量之源

来源:作者 严 雨      发表日期:2024-02-23 11:15:11      访问人数:

人民法庭品牌,是以司法工作质效为核心,以提升司法能力为目标,以优化司法服务为内容,形成在法庭辖区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较多群众认同感,产生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司法载体。2019年起,江苏高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创新、深挖特色、合理布局、优化功能,培育形成了一批彰显特色、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的法庭工作品牌,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的创建活动,推动了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成为打造卓越司法服务的力量之源。

一、创建思路——布局合理、功能优化、运行高效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强基导向的新指引,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对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意义作用、发展模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立足各地实际开展对人民法庭的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建设。江苏法院将人民法庭牌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全域性、特色性工作,持续运作巩固,优化已有品牌,培育新的品牌,以更响亮的司法品牌,持续引领推动法庭工作发展。

(一)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的需要。乡镇和城区人民法庭有着不同的定位和功能,新时期人民法庭应当在继承和发扬“三便”原则和“三个面向”的基础上,从有利于巩固基层政权、有利于全面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有利于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出发,根据人民法庭的不同定位加强布局设置。开展法庭品牌创建应当兼顾人民法庭统一布局、分类指导的要求,无形中优化法庭布局。

(二)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的考虑。江苏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人民法庭在多年工作中结合地方经济特色形成了独特的工作机制,开展品牌创建有利于结合本地实际,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展现地域文化特色和现代司法文明的工作载体。

(三)集聚品牌示范的效应。独特的人民法庭品牌有良好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传递司法正能量,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较多群众认同感的司法载体。

基于上述考虑,人民法庭品牌的创建思路,是以切实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充分融入地方矛盾化解大格局,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创新各地工作特色机制,促进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格局。

二、目标引领——质效提升、治理有力、便民利民

江苏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的基本要求开展创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

(一)紧扣审判质效提升开展品牌创建。当前,基层司法需求的快速增长与法庭资源配置和司法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人案矛盾突出已成为所有人民法庭面临的主要问题。江苏人民法庭以实现对类案纠纷统一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审理为目标,集中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家事审判专业化法庭或在原有综合性法庭的职能上加挂专业审判,大幅提升办案效率,实现类案纠纷高质高效化解。如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东沙湖法庭融合公安交警、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行业、道路救助服务公司等8家机构职能,打造“8+X”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模式,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化解。无锡市新吴区法院旺庄法庭打造“大玫法官说家事”原创专栏,将预防家暴、财产继承、子女抚养等家事法律问题融于活泼俏皮的漫画中,家事特色工作品牌得到多方认可。在不具备设置专业法庭的情况下,各地区法庭探索通过加挂专业审判法庭实现案件的集中化办理。如针对辖区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加挂旅游法庭,开展旅游巡回审判,建立简易旅游纠纷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一站式工作机制,方便旅游群众就地解决纠纷。利用金融中心位于法庭辖区内的优势,加挂金融案件专业审判,推动金融纠纷调解“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解决服务。

(二)紧扣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品牌创建。人民法庭是司法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良性互动的一个重要桥梁。江苏人民法庭在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始终将非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自觉将人民法庭工作融于地方党委、政府纠纷解决大格局中,通过“无讼”村居创建,完善诉前多元纠纷联动衔接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分析通报机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等,打造出“乡贤审务工作站”“五老调解中心”“乡村法官驿站”等务实有效的调解品牌。如连云港灌南县城头法庭结合法庭实际,在辖区镇村一线设立12家“乡贤审务工作站”,聘请当地具有较高威望、公道正派的“乡贤”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平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张家港法院凤凰法庭打造多元纠纷化解“凤凰模式”,设置首个实体化、标准化镇级集成式纠纷化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站处置、一条龙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显著。人民法庭还通过巡回审判、周末课堂、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镇江润州金山湖法庭创设“家和”党建品牌,通过构建“优而精”团队、采用“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突出红色阵地建设、打造“和润”家风馆四项举措,实现党建、审判双提升。

(三)紧扣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品牌创建。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已经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江苏人民法庭以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升乡村文明为重点开展法庭品牌创建,通过完善涉农纠纷特邀调解机制、建立乡村法治人才培育基地、构建村官法官双向交流机制、健全矛盾风险化解联动机制、与农业龙头企业共建风险预判机制等举措,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人才扎根计划”、“百名法官进百村”、“乡村服务驿站”、“巡回百村办案,深入百企服务”等品牌特色工作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江苏高院在全省法院设立25家“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积极探索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四)紧扣司法为民开展品牌创建。在交通便利化、诉讼服务智能化的今天,人民法庭便民诉讼被赋予了新的涵义。江苏人民法庭在大力推进法庭一站式建设和智慧法庭建设上开展品牌创建,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开发智慧执行、财产处置追踪系统,实现随心、随时、随地提供诉讼服务,最大限度便利群众诉讼。如昆山法院千灯法庭在推进智慧审判过程中,打造无纸化、可视化、集约化审判新模式,形成了“苏州模式—千灯方案”。苏州吴江开发区法庭将科技创新融入法庭工作全流程,研发推出“苏智”办案辅助平台、“苏小e”智能语音辅助等系统,实现了“一键开庭”“一键生成文书”“一键归档”,显著减轻了工作负担、提高了办案效率,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打造出智慧法庭“江苏样本”。

(五)紧扣党建引领开展品牌创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法庭工作实际出发,创建符合党建工作规律、具有鲜明法庭特色、引领效果明显的党建工作品牌,打造辖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法庭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南京汤山法庭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尚风法律讲堂、多元综合“e和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站,创造性地将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成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展示馆”,被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明办命名为南京市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沛县法院大屯法庭全面强化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制度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春运志愿服务活动”、“希望有约,法治护航”、“美丽乡村、与法同行”、“关爱困境儿童法治护航成长”等系列活动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路径选择——强化组织、上下联动、形成机制

一法庭一品牌”的创建,着力点在于结合地区实际,深挖法庭工作与地方特色的结合点,高效发挥法庭公正审判、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化解矛盾、推行法治的多项功能。江苏人民法庭在品牌创建过程中,形成了以下工作机制:

(一)顶层设计、持续指导。江苏高院专题研究法庭品牌创建方案,院领导定向挂钩,点对点工作指导法庭工作。中、基层人民法院法庭指导办由专人负责,将法庭品牌创建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专题研究、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加强督导,持续跟踪品牌创建工作进展。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摸排现有法庭布局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全省人民法庭总体优化布局方案。各基层法院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法庭主要案件类型和传统优势等情况,挖掘自身特色,突出个性化亮点,将打造品牌名片的方案上报汇总,纳入全省总体部署规划。江苏高院加强上下联动和创建指导,深入开展调研评估,对创建成果进行考核。

(三)分类施策,差异发展。江苏高院要求各人民法庭结合区域优势、地理特点和民情风俗,根据纠纷类型、案件数量、人口数量、辖区面积等综合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优化已有品牌,培育新的品牌。在鼓励百花齐放的基础上,根据全省情况调整部分同质化严重的品牌,实现品牌差异化、独特性。

(四)比学赶超,良性竞争。在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加强量化指标的研究,积极运用考评机制,在各法院、同一法院的各法庭间开展竞争,激励各法庭创先争优、争先进位,积极参与人民法庭特色品牌创建工作。

四、未来展望——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百花齐放

人民法庭应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进一步找准新时期自身功能定位,切实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深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断彰显司法便民、为民功能。

(一)因地制宜,形成品牌创建整体效应。江苏高院将“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活动列入全省法院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推进,院领导定向挂钩1-2家人民法庭,进行点对点工作指导。中级法院对辖区法庭逐一研究、逐庭制定创建计划,将品牌打造融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题研究制定人民法庭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各基层法院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案件类型和传统优势,挖掘自身特色,突出个性化亮点选择创建目标,统一上报汇总纳入全省总体部署规划。人民法庭根据总体要求全部创建符合自己特色的品牌名片并醒目展示,培育形成了一批彰显特色、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的法庭工作品牌,推动了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二)以点带面,助推人民法庭全面发展。“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法庭的工作热情,法庭布局持续优化,形成了城区与乡村合理配置、综合性与专业性相辅相成、标准化与集约化协调推进的布局体系。1.基础建设更加完善,全省所有人民法庭全部配建科技法庭,实现庭审“三同步”,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物质保障水平、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特色化的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品牌的创建,助推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省人民法庭收案数明显下降,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3.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亮点纷呈,为全省乃至全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可行性实践方案。4.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利,化解矛盾纠纷更加便捷。“一法庭一品牌”的辐射效应不断显现,不少法庭品牌在当地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较多群众认同感的司法载体,成为党委政府宣传法治、学习实践的教育示范基地。

(三)多元发展,推进品牌创建“百花齐放”。江苏法院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的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人民法庭一张张闪亮的金名片,形成独具特色的工作品牌,促进人民法庭特色工作“百花齐放”。具体做法:1.党建引领助推队伍建设。紧扣党建引领把牢思想之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培养干部的摇篮,创建符合党建工作规律、具有鲜明法庭特色、引领效果明显的党建工作品牌,打造辖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2.高效解纷落实便民惠民。以实现对类案纠纷统一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审理为目标,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家事审判等专业化法庭,或加挂物业、劳动争议等专业审判点,大幅提升办案效率,实现类案纠纷高质高效化解。3.多元共建深融基层治理。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自觉将人民法庭工作融于地方党委、政府纠纷解决大格局中,通过“无讼”村居创建,完善诉前多元纠纷联动衔接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分析通报机制、推进一站式平台建设。4.协同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以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升乡村文明为重点开展法庭品牌创建。五是智慧法庭赋能提档升级。大力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和智慧法庭建设,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开发智慧执行、财产处置追踪系统,以信息化为抓手创建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人工智能法庭,促进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严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