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法院分析当前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并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7-19 22:17:39      访问人数:


  

为找准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实现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单县法院对该院现有7处派出法庭专项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是审判力量不足难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7处法庭中仅有2处配备员额法官人数超2人,2020年1-10月法庭员额法官人均结案件数达147.75件,比全县员额法官人均结案件数高近30%。除案件审理外,法官还承担诉前调解、法律宣传等工作,难以有效参与矛盾纠纷排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法庭尚未配备法警和安保人员,安全保卫力量薄弱制约人民法庭正常履职。二是缺乏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认知。部分法庭对其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功能定位把握不准确,局限于审判中心工作、解决现有矛盾纠纷的固有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庭法治保障功能的发挥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治信仰,从源头上消除社会矛盾的重要意义。三是基层法庭干警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服务基层积极性不高。受资金、能力、培训等因素的制约,部分法庭干警存在现代司法理念、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方式方法无法有效满足当前基层治理多样化、优质化、专业化和人性化的需求,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不同程度存在。2020年1-10月,仅3处法庭一审调解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四是基层化解矛盾的合力尚未形成。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不高,习惯性推向法院,甚至鼓励群众“打官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五是审判质效有待提升。部分法庭判后答疑解惑工作不够到位,服判息诉情况有待提高。2020年1-10月,一审服判息诉率最低和最高的法庭差距达11个百分点(87.59%,99.44%)。法庭办案周期过长,仅有2处法庭平均办案周期超全县平均水平,平均办案周期最长的法庭达89.76天之久。

  对此提出建议:一是多途径充实人民法庭力量。探索外部借力。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招收社会化用工;招募志愿者如退休法官、街道人员等义务从事调解工作;坚持内部挖潜。安排新进人员优先到人民法庭轮岗;人员编制向人民法庭倾斜。二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对人民法庭物资装备和经费给予重点保障和适度倾斜。组织干警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把握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引导人民法庭干警更加善于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把裁判理由讲清楚、说明白,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裁判,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三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积极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牵头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整合调解资源,明确各调解组织的职责任务,提高纠纷化解实效,将“家务事、人情债、气官司”在调解阶段化解。发扬和传承“枫桥经验”,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好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