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法庭业务学习常态化

来源:淮滨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0-28 15:11:26      访问人数:

为贯彻落实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淮滨县人民法院赵集法庭组织全庭干警以学习民法典为契机,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学习等方式,将学习民法典条文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交流探讨、分享经验、发现问题、调研答疑,确保全庭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第一,赵集法庭积极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中原法治大讲堂”等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指派法官助理参加由省法官学院组织的全省法院民事法官助理民法典专题培训,统筹协调好学习培训及办案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学习培训覆盖面。针对基层法庭审判实践中普遍涉及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入钻研、交流探讨等形式,将民法典条文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

第二,赵集法庭将庭审安排在乡镇机关大院,邀请人大代表、乡镇及村级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旁听,通过巡回法庭、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基层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形成遇事找法的好习惯。另外赵集法庭也在筹备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辖区实际,将民法典中与基层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用最朴实的语言讲到群众心里,帮助群众解决现实问题,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三,将民法典及业务学习常态化。以学习民法典为契机,赵集法庭建立起了“学-用-讨”学习机制。“学”就是学民法典、学业务知识、学典型案例、学优秀经验,向领导学、向法官学、向同事学。“用”就是将所学知识用到办案工作中去,用到文书写作中去,用到宣传普法中去。“讨”就是讨论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审判实践中的问题,综合优秀办案经验,讨论如何改善工作方法,提供工作效率。将“学-用-讨”学习机制常态化,保持学习讨论的热情,切实提高赵集法庭的审判质效。(张振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