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巡礼】内埠法庭:扎根基层保稳定 胸怀大局解民忧

来源:内埠法庭      发表日期:2019-10-22 20:53:11      访问人数:






汝阳县人民法院内埠人民法庭位于汝阳县北部,下辖内埠镇、汝阳工业区,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19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万余人。该庭现有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

内埠法庭着眼于案结事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诉讼调解,延伸司法服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7年,内埠法庭共受理案件172件,结案164件,结案率95.35%。2018年上半年,内埠法庭共受理案件152件,结案122件,结案率80.26%。

    牢记使命  忠诚履职

内埠法庭干警时时刻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在日常工作中,内埠法庭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努力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内埠法庭交通便利,涉及外地当事人的案件比例较高,内埠法庭在主要道路旁竖立了指示牌,公布法庭电话,为群众提供指引。法庭干警经常要下乡巡回办案,为方便群众及时联系,法庭门口悬挂着去向公示牌,告知来庭群众法庭干警去向及联系方式。对前来咨询的群众一次性告知所有事项,对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庭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组织证据交换,讨论调解方案,力争一次到庭解决全部法律问题。

为方便群众诉讼,更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内埠法庭秉承“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为民理念,主动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开到群众家里。在审理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时,原、被告均系汝州市人,由于事故发生在汝阳县,原告选择向汝阳县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张某某虽经住院治疗,但仍不能行动,一直卧床。张某某家人到法庭询问情况时,庭长马涛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在了解到张某某家的困难情况后,又向其家人介绍了法律援助政策以及诉讼费减、缓、免规定。经张某某申请,汝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汝阳县法院依法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用缓交手续。在了解到张某某想开庭时到法庭表达诉求的意愿后,马涛考虑到原告张某某的身体状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居住情况,决定到张某某家中巡回审理。张某某的邻居得知后纷纷到庭旁听,并对内埠法庭将庭审搬到家门口的做法纷纷点赞。

    融入大局 服务发展

法庭所在的内埠镇,东与汝州市接壤,西、北与伊川县毗邻,是古丝绸之路必经之地,有史以来,内埠一直是商贸重镇,汝阳工业区更是集聚了众多的企业。因此,经济纠纷较多,这些案件多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也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收入水平和辖区经济发展。

内埠法庭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提前对案件进行评估,在送达诉讼文书时便着手调解,尽可能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促使当事人和解,减轻企业的诉讼成本和压力,提高办案效率,有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原告洛阳某包装公司因有多笔债权未能清偿,影响其生产经营,无奈之下,只得提起诉讼。因多名被告均在外地,内埠法庭庭长马涛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告邮寄了应诉手续和开庭传票,同时给被告负责人打电话,告知相关诉讼程序,建议被告积极参与调解,通过沟通,多名被告主动履行债务,原告撤回起诉。其中一名被告电话打不通,邮件被退回,办案法官便安排时间前去送达,被告公司大门紧闭,无人应答。法官便从周围邻居入手,多方打听,最终同被告公司负责人见面,但被告方一直强调原告方产品质量有问题,情绪激烈,经多次释法析理,被告收下应诉手续,并答应参与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负责人牛某说:“感谢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解决这些纠纷,让企业进入良性发展。”

    勇于担当  助力执行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内埠法庭主动作为,努力提高案件当庭履行率,助力执行攻坚。在处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某建筑公司因做生意周转资金向刘某借款20万元,并为刘某出具了收据,逾期经多次催要,该公司未偿还欠款,刘某无奈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归还欠款及利息。

拿到案卷了解案情后,庭长马涛十分谨慎,“20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时至春节,当事人还等着这个钱过年呢。”想到这里,马涛没有任何犹豫,立即前往当事人处了解情况,得知被告有偿还能力却不愿偿还欠款的事实,马涛对症下药,对该公司负责人反复条陈利弊:“你现在把钱还给他,这事就算了结,要是原告申请执行,把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有可能面临拘留的风险,而且也会影响你的企业经营。”当马涛第三次来到该公司的时候,企业负责人终于同意归还欠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2次偿还刘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并于2018年6月1日前还清所有借款。

“在下乡办案过程中,法庭干警经常到群众家中进行走访,以叙旧、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党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政策,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难题。通过与群众长期的贴近接触,群众渐渐地把干警们当成了贴心人、知心人、自家人。

来源:洛阳中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翼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