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解民忧 锦旗书感谢

来源:刘振屯法庭      发表日期:2019-06-10 11:48:16      访问人数:



2019年6月10日上午,龙都大道南段378号淮阳县人民法院院内一片祥和热闹景象,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为民,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刘振屯法庭法官马骏手中,对本院受理的王某 诉某塑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正审理一再表示感谢,王某表示马法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令其深受感动。

原告王某系被告某塑编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常年为被告推销编织袋,双方一直坚持“边提货、边付款、年终结算”的惯例。后因被告多方面原因,造成2008年以后双方未能如期结算。2011年被告某塑编有限公司在超额收取原告王某63238元货款的情况下进行恶意诉讼,在历时6年零8个月后,经初审、检察机关抗诉再审、市中院发回重审、淮阳县人民法院重审、郸城县人民法院异地审理及市中院终审,最终被告某塑编有限公司的无理诉求被依法驳回。2018年3月,原告王某诉被告某塑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市中院发回重审后分到刘振屯法庭马骏法官名下。马骏法官接到案件后,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本案,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同时,认真研究案情,调判结合,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王某表示,自己与被告的纠纷折腾了十年,最终在淮阳县法院公平公正的审理下,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这不仅使其深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神圣,更切身体会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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