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法官电话回访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果元法庭      发表日期:2010-05-26 17:27:34      访问人数:


    5月11日,渑池法院果元法庭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立足本职工作,更新审判理念,运用通讯手段,在该庭承办法官的温情的电话回访的说服教育下,被告人钱新民将赔偿款及医疗费共计460元如数交到了我院。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通过小小的一通电话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告任军娃与被告钱新民系同村居民,2008年3月2日下午,双方因权属不清的树木发生争执,撕扯中被告钱新民致原告任军娃受伤。原告任军娃受伤后到天池镇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以被告钱新民殴打他人为由对其做出处罚50元的决定,并已送达被告钱新民且生效。原告任军娃因此花费医疗费410元,后双方未就原告受伤赔偿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任军娃遂诉讼来院。渑池县法院果元法庭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无效,于2010年4月13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钱新民给付原告任军娃医疗费410元并承担诉讼费50元。

    为了践行好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宣判后,渑池法院果元法庭的法官对该案开展了电话回访。承办法官给被告钱新民打了一通温情的电话。电话中,承办法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分析其中的厉害关系,讲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又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讲到个人的信誉问题。通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和教育疏导工作,被告人钱新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5月11日来到法院交付了所有的款项。  

    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通过一个电话,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电话回访案件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避免了一些矛盾纠纷的扩大化和再发生,巩固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谱写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