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和规范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施行当天,金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强带领柳林法庭、诉源治理团队、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三创”活动领导小组干警,联合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综治办,在YOYOPARK广场开展《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宣传活动。
一大早,金水法院干警们便来到YOYOPARK广场,悬挂横幅、布置展板、整理宣传手册,做好宣传各项准备工作。活动中,干警通过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和《移动微法院立案流程》单页,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条例》立法目的、主要内容等,讲解多元解纷工作开展情况,普及移动微法院立案流程,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便民司法服务措施,引导群众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近年来,金水法院扎实开展矛盾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采取“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解纷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对接司法所、派出所、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联合律师、保险等行业协会,派驻联合调解室,形成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动的工作合力,实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诉调无缝对接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从源头化解矛盾。金水法院灵活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处力度,帮助企业快速化解纠纷,护航企业发展,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金水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各基层治理单位合作,通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将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在基层,努力为平安金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