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堡法庭灵活保全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来源:温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7-06 19:09:45      访问人数:

随着人民法治意识地不断提升,经济纠纷尤其涉企业经济纠纷中,债权人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增多。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近日,赵堡法庭应当事人申请,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因被告一方为企业,查封银行账户对其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故被告申请复议,并提供足够的机器设备予以担保,申请解封银行账号。该院本着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并充分考虑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的初心,积极与原告沟通后,解除了对被告企业银行账户的查封,变更为对被告企业机器设备的活查封。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最终实现兼顾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廉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