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楠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

来源:罗山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0-30 11:11:50      访问人数:

近日,罗山县法院楠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被告李某当庭履行赔偿款3000元。

2020年1月8日,潘某、李某二人在工作期间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发生厮打,李某从案板上拿起菜刀致潘某胳膊受伤。公安部门分别对潘某、李某做出行政拘留二日、七日的行政处罚。潘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潘某伤后误工期20日、护理期7日、营养期15日。8月6日,潘某向罗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6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楠杆法庭庭长陈玲莉考虑到双方本是同事,事发时双方情绪激动、言语不当才引发肢体冲突,为避免激化矛盾,庭前先行调解。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法,分别对双方释法析理、耐心劝导。调解过程中,原告称被告拿菜刀砍他,性质恶劣,被告坚称其拿菜刀并没有要砍原告的意思,而是情急之下不小心致其受伤,且称双方都有过错,原告的损失,其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双方互不相让。

陈玲莉进一步温情疏导,称冤家宜解不宜结,双方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退一步才能海阔天空,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心静气,均愿意做出让步,案件最终以被告当庭给付原告3000元画上圆满句号。至此,这起因琐事引发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表示感谢。    

近年来,法院常受理一些因家庭、邻里、工作琐事发生争执,动口又动手,最终酿成双损的案件。事实上,矛盾或分歧仅仅是小小的意见不合,为了所谓“面子”均不退让,进而把小小的不合演变为难以收拾的争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时,要保持冷静、克制,多些宽容和礼让,少些狭隘和蛮横,只有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和睦,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熊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