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进乡村 零距离开展普法教育

来源: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2-03 17:56:12      访问人数:

“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法庭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法庭庭审在石林镇综治中心举行。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法庭将鲜活的案例、真实的庭审过程呈现在基层人民群众面前,让群众感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体验。

本案是一起合同纠纷,原告刘某委托被告王某运送瓷砖300箱,合计15000元。在运送过程中,王某驾驶的货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瓷砖全部毁损,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于2020年10月9日将被告王某诉至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靳红英考虑到原、被告的居住地均为石林镇,该镇为陶瓷厂聚集区,经常因生产、销售、运送瓷砖等发生民事纠纷,为了更好的达到法治宣传的目的,也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靳法官将法庭搬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并在镇综治中心的院子里搭建起了临时法庭。庭审中,靳法官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也让旁听的群众更加详尽的了解法院庭审流程。

 

开展巡回审判,不仅可以达到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更重要的是起到了教育群众、方便群众的作用。用真实案例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的工作。旁听人员也通过庭审和法官解答,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也知道了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