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因赡养纠纷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员合力修复亲情

来源:南乐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2-11 15:46:32      访问人数:

“非常感谢张庭长和李阿姨给我们做的调解工作,让我们母子关系得到缓和,家庭得到团结,我代表全家人感谢张庭长和李阿姨。法庭给我们母子一个倾诉和宣泄的场所和机会,才让我们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说这些话的是因赡养纠纷被母亲起诉到法院的被告贾某,贾某口中的李阿姨就是南乐法院人民陪审员、近德固家事法庭特聘家事调解员李秀菊。

贾某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贾母随儿子贾某共同生活。因家庭琐事,特别是婆媳关系问题,逐渐产生家庭矛盾。而贾某没有正式工作,靠做小生意打零工为生,又有一女一儿,家庭负担较重,忽略了对父母的照顾,加上不善言谈,与贾母交流沟通很少,造成贾母以为其不想履行赡养义务,一纸诉状将贾某推上被告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调解员李秀菊,邀请其参与该纠纷的调解工作。通过阅读卷宗以及电话与当事人沟通,确定了基本的调解策略。

开庭时,被告贾某迟迟未到庭,经书记员联系,被告贾某表示记错了开庭时间,不能按时参加庭审,于是依法缺席开庭。庭审中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听着贾母的倾诉,从年轻时的辛苦到老伴的离去,再到眼前的委屈,整整倾诉了两个小时,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全程都在安慰、劝解贾母。

庭审后的第二天,承办法官再次安排双方到庭调解。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开始对话,内向的儿子和老实巴交的母亲由对话到争论,从沉闷到激动,从倾诉到哭诉,整整一上午,双方哭诉了艰难的生活历程和感情的需求,动情之处母子抱头痛哭,儿子真情跪求母亲谅解。承办法官张和平对贾某说:“回去后给母亲赔礼道歉,好好安慰母亲,好好照顾母亲,不要埋怨母亲的起诉行为,让母亲情绪稳定下来,心放下来。”

三天后,法庭接到了贾母的撤诉申请书,双方已经和好,贾母申请撤回对贾某的起诉。结案后,在法官和调解员对当事人回访时,贾某发自内心的对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说出了开篇的感激之辞。至此,一起母子赡养纠纷成功化解,母子亲情得以修复。(张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