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调解,当场履行,双方满意

来源: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2-14 17:20:50      访问人数:

10月22日下午,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宝莲寺法庭速裁法官郭晨曦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协议内容当场履行。

2020年1月6日,原告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告邢某在宝莲寺镇彰德路与高宝大道交叉口发生了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失的事故。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二大队认定被告邢某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经交警队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至文峰区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为快速化解矛盾,郭晨曦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仔细分析矛盾症结点,情理法并用耐心劝导,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被告邢某依据协议当庭通过手机银行向原告师某转账8200元,案件圆满了结。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宝莲寺法庭坚持在案件办理中,找准双方矛盾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坚持做深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双方矛盾,有效提升案件调撤率。仅10月22日下午就取得了两起案件当事人当庭撤诉、一起案件当事人当庭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成果,减少了执行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削减了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对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陶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