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买卖口罩 “受害者”摇身变成“被告”

来源:灵宝市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2-16 08:55:28      访问人数:

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口罩成了抢手货,不少人打起了口罩的主意,连微信朋友圈都是千军万马转行卖口罩。然而,这背后却潜藏着巨大的风险,钱付了,口罩却没收到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就受理了两起因买卖口罩而引发的合同纠纷。

事情还要从今年2月份说起。2月12日,章某在微信群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李某便通过微信群聊添加章某为微信好友,并从章某处购买口罩18000个,单价2.7元,李某分五次向章某转账共48600元,可半个月过去了,章某仅向李某提供了700个口罩,在李某的强烈要求下,章某给李某退款4600元,之后未再提供口罩,也未给李某退剩余货款。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2月14日,曾某通过微信从李某处购买8000个口罩,单价3元,并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24000元。之后李某仅向曾某提供了500个口罩,并向曾某退款2000元。双方因剩余货款退还问题,产生纠纷,曾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李某本是个受害者,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了被告。

为方便查明整个案件事实,灵宝法院将这两起案件安排在同一天开庭审理。法院干警在多次联系章某未果的情况下,经多方打探,辗转联系上了章某的父母。

10月29日,开庭当天,章某的父母旁听了该案的审理过程。休庭后,老两口表示对于章某买卖口罩的事情知情,并表示愿意给李某退款,该案承办法官杨晓峰便抓住有利时机,主持双方核算账目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章某的父母同意退还给李某35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在场的曾某看到李某已经拿到了章某的退款,当即表示若李某愿意退还钱款,自己也可以做出一定让步。因前期曾某支付了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李某需退还其27000元,但李某仅同意退还23000元,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最终,李某当场退还曾某24000元。至此,两起案件均告一段落,案件事了,三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非常时期,有些人以货源紧张为由,抓住了大家急于囤货的心理,故意制造紧俏行情,打着订货周期长的幌子,让你先行付款,其实他们手头往往没货,到头来货款就打了水漂。药店都进不来的口罩,朋友圈里卖口罩的大神就有吗?明显不是!所以,购买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千万不要轻信微信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在自己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李艺莎、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