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出事故 法庭释法敲警钟

来源:温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12-16 11:38:43      访问人数:

近日赵堡中心法庭审理了一件追偿权纠纷案件。该案中被告任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与同方向前方停在道路上的受害人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任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到人民医院两次治疗,花费医疗费数万元并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人民财险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损失后,将被告任某及实际车主周某诉至法院。

法庭调查中,二被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及保险公司的赔付款等事实均无争议,但对被告周某是否知悉被告任某无证驾驶这一事实争议较大。任某辩称系被告周某指示其驾驶车辆的,被告周某则不认可,辩称自己若知道任某无证绝不会将车辆交付于任某。根据二被告系朋友关系且系同村村民的实际情况,庭审结束后,承办人张英凡再次将周某、任某约至调解室询问情况,并告知其要诚信诉讼。在审判人员的教导下,被告周某终于承认事故发生当天因自己喝酒不能开车,想着被告任某科二考试一次就通过了,应该会开车,故将车钥匙交于被告任某,让其帮忙开车,不曾想刚启动不到100米就发生了交通事故。承办人员告知二被告无证驾驶的危险性,重则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该行为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忽视,也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最后二被告均表示知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原告的损失数额各承担一半责任,并保证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对自己及他人的权益负责。(廉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