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已将至,正是学习时

来源:淮滨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3-10 10:24:09      访问人数:

伴随着春节到来,外出人员返乡增多,人民法庭又迎来新一轮季节性立案高潮,作为基层案件主要类型之一的民间借贷类案件激增,淮滨法院防胡法庭近日便受理数十起。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防胡法庭李海法官在立案后第一时间排庭审理。

在其中一起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借款利息问题产生较大争议,双方一致争执不下,原告方一口咬定要求按照双方当初约定月息两分计算利息,被告方却坚称已经向人咨询得知原告主张利息过高,现在国家只支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其他部分不支持。针对双方的争议,李海法官向原、被告进行最新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讲解,告知双方当事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最终在李海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一系列新司法解释出台,对员额法官提出新的学习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学习和思考、学习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正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你脑子里装着问题了,想解决问题了,想把问题解决好了,就会去学习,就会自觉学习,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防胡法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同时在辖区内坚持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郑路伟)